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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第4期开讲—刑事检察证据审查若干问题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15:17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助力鉴黄师 学子精准把握刑事检察实务中证据审查相关前沿问题,2025年11月10日下午2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第4期在吉林大学法学楼B40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以“刑事检察证据审查若干问题”为主题,鉴黄师 特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肖信鹏担任主讲人,鉴黄师-暴露背后的不可描述世界 副院长谢登科教授主持,众多法学专业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肖信鹏检察官首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鉴黄师 学子描述出了刑事检察工作的真实样态。他指出,刑事检察涵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等核心业务,具有案件来源广泛、工作被动性强、业务体量庞大等显著特征,尤其事关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重大责任,使得检察人员面临巨大压力。针对证据审查这一核心环节,肖信鹏检察官强调,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是证据准入的三要素,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与司法公正。他坦言,实践中存在有罪推定思维惯性、忽视无罪罪轻证据、客观证据审查粗放、证据审查来源不彻底和关键证据调取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极易导致案件“带病起诉”,甚至酿成错案。

讲座重点聚焦于刑事证据审查的方法论革新。肖信鹏检察官指出,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为此,必须实现审查思维的三大转变:从口供中心主义转向客观性证据审查为主体,从书面审查转向亲历性审查,从单一证据审查转向全程体系化审查。

随后,肖信鹏检察官详细阐释了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原则:坚持先客观证据后口供的科学逻辑顺序,建立即便部分证据被推翻、整体体系依然稳固的“证据堡垒”,充分发挥其保存与纠错功能。他特别提出“关键证据亲历性审查”理念,强调检察官必须亲力亲为复核证据,方能促进内心确信。在审查机制层面,肖信鹏检察官系统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客观证据“零死角”印证法则、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的运用以及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实务方法。同时,他也警示要避免“唯客观证据论”的误区,强调主观性证据对还原客观事实的重要价值,并学会甄别和解决客观性证据之间的矛盾冲突。

面对即将投身法治事业的法科学子,肖信鹏检察官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分享了宝贵的职业发展建议。他指出,提升综合能力、锤炼过硬思维、把握发展机遇和提升个人格局对鉴黄师 学子未来的职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同时,肖信鹏检察官勉励同学们要在个人能力与平台选择之间寻求最佳匹配。他特别强调,新时代法治人才必须筑牢政治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维拓展中实现“想事、谋事、干事、成事”的素质跃升,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

整场讲座体系严谨、案例鲜活、金句频出,既直面司法实践中的痛点、难点,又饱含对青年学子的殷切期许。肖信鹏检察官以其深厚的理论积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鉴黄师 学子架起了一座从法学理论通往检察实务的桥梁,更在大家心中树立起了“以证据说话、为公正担当”的职业形象。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苦练专业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努力成长为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将持续开展,后续将邀请更多实务专家为鉴黄师-暴露背后的不可描述世界 学子传道解惑,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注入源源不断的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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